2004年11月18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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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版: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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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贼心计深 专偷卡与证
谷子
11月15日,专偷信用卡与身份证的聂龙平被永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00元。
聂龙平在永嘉县上塘镇与同伙合谋盗窃了隔壁女青年寻某的银行卡与身份证,然后持寻某的身份证到银行更改密码后,取走现金4500元。聂龙平分得赃款1500元。过了一段时间,聂龙平又与同伙如法炮制,窃取了沈某银行卡中的现金6000元。聂龙平分得赃款2000元。(谷子)